自2016年12月26日检察机关统一业务应用系统执检子系统正式上线运行以来,横峰县院监所科严格按照省、市院统一要求,认真对每一位监外执行(社区矫正)服刑人员信息进行逐一录入,建立一人一档,并以此项工作为契机,对2012年以来社区服刑人员进行全面梳理排查,目前共建立社区矫正检察档案90份90人,核查出社区矫正监管机构漏管3人,虚管1人,发出检察建议书1份。
利用及时获取判决信息优势,实现同步监督。利用第一时间能获取本地法院判决信息的优势,同步甚至早于社区矫正监管机构掌握本地判处缓刑的罪犯信息,每月底与社区矫正监管机构提供的新入矫人员信息进行核对,核查是否有漏管情况,实现同步监督。
利用信息资源共享优势,实现异地交付监督。在此次梳理过程中,该院将2012年以来外地检察院或法院邮寄来的判决书及监外执行通知书与社区矫正监管机构提供的在矫人员进行核对,核查出3名服刑人员被漏管。执检子系统上线后,系统中异地交付功能方便检察系统之间将判决监外执行的罪犯跨地区交付给罪犯户籍所在地检察院,有效避免了异地交付的衔接失误,目前该院与外院的交付人数为7人。
利用档案信息完整优势,实现长效监督。一是服刑人员入矫解矫时间明确。在社区矫正检察档案中,服刑人员入矫解矫的时间一目了然,到解矫时间便自动移出在册名单,每月底与社区矫正监管机构提供的解矫人员信息进行核对,能核查出是否有监管不当情况。本次核查中发现出1名社矫人员未到解矫日期而被社区矫正工作人员因失误提前半年释放。二是社区矫正监管机构工作人员明确。每名社区矫正服刑人员对应一位司法所工作人员,如遇监管不当、失职渎职等行为,问责明确。三是社区矫正服刑人员类型明确。该院将假释、暂予监外执行、缓刑3年以上、适用禁止令的服刑人员作为重点监督对象,实现重点人员重点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