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内设机构:根据工作需要,更好地落实各项工作任务,经院党组研究决定,院党组班子成员、政治部主任、检委会专职委员分工调整如下:
党组书记、检察长张传志同志:负责全面工作。
党组副书记、副检察长宋正辉同志:协助检察长负责日常工作,分管党风廉政建设、第一检察部(含第三检察部刑执、司法救助)、司法警察大队、兴安检察室、葛源检察室、机关党总支,负责疫情防控、乡村振兴及县人大常委会与人大代表沟通协调工作。
党组成员、副检察长许光旺同志:分管意识形态、政治部、办公室、宣传调研及县政协沟通协调工作。保卫创文(含党建+幸福小区)
党组成员、副科级干部叶剑同志:分管第三检察部、检务督察工作。
政治部主任吴静同志:负责政治部、工会、团支部、妇联工作。
检委会专职委员何宜键同志:分管第二检察部工作,负责检委会工作。
检委会专职委员卢凌云同志:协助宋正辉同志分管第一检察部。
特此通知。
中共横峰县人民检察院党组
2022年1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