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紧盯民生小案件 撬动社会大治理
时间:2022-09-15  作者:  新闻来源:上饶市人民检察院  【字号: | |

2018年11月开始,小帅(化名)在无经营许可证的情况下,在玉山县城境内驾驶三轮摩托车到上饶、衢州等地购进液化气,并将液化气以大瓶灌小瓶的方式对外零售,销售金额几十万元,非法获利几万元。玉山县城管局在责令小帅进行整改后,其依旧进行非法经营活动。后案件由玉山县公安局立案侦查移送审查起诉。

  检察机关承办人在讯问小帅后,摸排到小帅对于非法经营液化气的事实均承认,但是由于对法律认知有限,小帅认为并不是只有他一人无证经营液化气,是否有证并不能就此认定他即构成犯罪。承办人通过联系小帅的辩护人,共同对其进行释法说理。在向小帅展示无证经营液化气的其他地区的判决情况及阐明非法经营液化气存在的安全隐患,同时鼓励其向司法机关提供他人非法经营液化气的立功线索后,小帅当即表示愿意认罪认罚并签署具结书,并委托其律师主动向国库上缴违法所得。

  在获取到其他人的违法犯罪线索后,本院依托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办公室,立即与玉山县公安局等部门召开联席会议,针对类似非法经营的犯罪嫌疑人进行线索摸排和逐案分析,后通过向玉山县公安局发送《补充移送起诉通知书》和向玉山县城管局发送《检察建议书》,强化两法衔接,深挖违法犯罪线索。针对尚未构成犯罪的违法经营行为,建议行政机关加强监管,将犯罪行为掐灭在苗头;对已经达到犯罪程度的非法经营活动,建议公安机关立案侦查,案件移送起诉后犯罪嫌疑人均被判决有罪。


地址:江西省上饶市横峰县虹桥东路南区85号

电话:0793-5793762 邮编:3343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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