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为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考察江西重要讲话精神,聚焦“走在前、勇争先、善作为”的目标要求,做深做实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为法治担当,共同推进严格公正司法,10月31日,江西省高级人民法院、省人民检察院在省法院召开省“两院”工作交流会商会第一次会议。省法院党组书记、院长傅信平,省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丁顺生出席会议并讲话。
傅信平指出,建立健全法检交流会商工作机制是进一步强化两院协作配合的重要制度保障。省“两院”要共同当好“两个维护”的忠诚践行者,齐心协力扛起共同的政治责任、法治责任,切实将法检两院交流会商成果转化为推动工作的强大动力;要共同当好全省高质量发展的有力保障者,齐心协力践行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服务保障全省高质量发展和社会稳定大局;要共同当好社会公平正义的坚定捍卫者,齐心协力促进司法公正、法治进步,围绕审判工作和检察工作中的普遍性、重大性问题和痛点难点堵点问题,深入交流、协作配合,努力实现办案“三个效果”有机统一;要共同当好双赢多赢共赢的积极探索者,齐心协力强化法检协作配合、务实协商,不断加强常态化沟通联络,拓展沟通协作的广度和深度,确保会商成果落地见效,为奋力谱写中国式现代化江西篇章提供更加优质高效的司法服务保障。
丁顺生指出,检察院与法院都是党绝对领导下的司法机关,在工作中既要相互制约,又要相互配合。要坚持目标导向,深刻认识建立会商机制的重大意义。建立省“两院”工作交流会商机制,是落实党的二十大部署要求的实际行动,是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考察江西重要讲话精神、服务保障社会主义现代化江西建设的法治创新,是回应人民群众更高司法需求的具体举措。要坚持问题导向,准确把握会商事项的关切重点。省“两院”工作交流会商要双方共同努力、协同推动解决在日常工作和长期司法办案中发现的影响全省审判工作、检察工作发展的深层次、机制性突出问题。要坚持效果导向,全力抓好会商成果的落实转化。省“两院”工作交流会商要确保问题真正解决,把形成的共识、取得的成果转化为解决问题、推动工作的有效措施,积极推动会商事项督促落实,推动构建更深层次、更宽领域的常态化协作配合机制,以审判工作、检察工作现代化服务保障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江西。
会上,省法院党组副书记、副院长居国屏,省检察院党组副书记、副检察长胡朗民介绍了会前沟通协商情况和交流会商的具体问题及主要考虑。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建立工作交流会商机制的意见》,研究了关于“进一步加强民事诉讼法律监督协调配合”“建立健全沟通协同机制,切实推动行政争议实质化解”等8个议题。
省法院、省检察院有关领导、相关部门负责同志参加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