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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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部门决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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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样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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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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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送日期:
财务负责人(签章): 经办人(签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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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负责人(签章):
财务负责人(签章): 经办人(签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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横峰县人民检察院2015年部门决算
目 录
第一部分 横峰县人民检察院部门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能:公共安全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 横峰县人民检察院部门2015年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说明
五、“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 横峰县人民检察院部门2015年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支出决算明细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九、“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第一部分 横峰县人民检察院部门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能
1.公共安全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本套部门决算汇编范围的单位共 1 个.
第二部分 横峰县人民检察院部门2015年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
本年收 854.04万元,较上年增长23.92 %,主要原因是:一是工资和津补贴调标。二是“两房”建设专项支出。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5年度支出总计 854.04 万元,其中本年支出合计854.04万元,较上年增长23.93 %,主要原因是:一是工资和津补贴调标;二是“两房”建设专项支出。本年支出的具体构成为:基本支出 443.49万元,占 51.93%;项目支出 410.55 万元,占 48.07 %。
三、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5年度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数为 311.61 万元,决算数为 854.04 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 274.07 %,主要原因是:转移支付145.55万元和“两房”建设专项支出未纳入年初预算。
按经济分类科目分:工资福利支出 317.09万元,较上年增长 33.34%,主要原因是:工资和津补贴调标;商品和服务支出 174.65 万元,较上年下降35.84 %,主要原因是:办公费减少37.35%、差旅费减少36.67%、培训费减44.23%、其他交通费减少100%;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 50.88万元,较上年增长3.63 %,主要原因是:按政策增加补助。
四、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5年度机关运行经费 589.04 万元,较上年下降14.21 %,主要原因是:办公费减少14.27万元、差旅费减少35.63万元、培训费减少5.95万元、其他交通费减少60.5万元。
五、“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5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数为 22 万元,决算数为20.07 万元,完成预算的91.22%,决算数较上年下降6.84 %。
(二)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数为 10万元,决算数为 8.4 万元,完成预算的84 %,决算数较上年下降 3.45%。主要原因是:压缩了公务接待费人数、规模。
(三)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数为12 万元,决算数为 12 万元,完成预算的100 %,决算数较上年下降 9.1%。主要原因是:压缩了公务出行次数。
六、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5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90.1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90.1万元。
七、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15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8辆,其中,一般执法执勤用车7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1辆。
第三部分 横峰县人民检察院部门2015年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