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日,横峰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六次会议顺利闭幕。经大会审议,横峰县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获全票表决通过。
2025年,县人民检察院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认真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考察江西重要讲话精神,坚决执行县委和上级检察机关各项决策部署,坚持“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各项检察工作实现新发展。
“三个结构比”同比上升7.59%、6.41%、5.27%。
公众安全感满意度全年位列全市检察系统第一。
4件案件入选上级检察机关典型案例。
3个集体、6名个人获得表彰奖励。
一、坚持凝心铸魂,永葆对党忠诚政治底色
强化理论武装,筑牢忠诚之魂。坚持将学深悟透党的创新理论作为首要任务,严格落实“第一议题”制度,召开党组会、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会27次,及时跟进学习习近平总书记最新重要讲话精神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并组织开展交流研讨。在深学细悟中统一思想,凝聚共识。认真抓好党中央、省市县委和上级检察机关重要会议、文件精神的传达学习贯彻。
抓实意识形态,坚守思想阵地。扎实抓好“三同步”工作,建立健全闭环管理机制,牢牢掌握意识形态工作主动权。强化阵地管理,对门户网站、微信公众号等平台常态化开展自查,修正、删除不规范表述、滞后信息。严格执行“三审三校”制度,确保内容安全、导向正确。积极发布原创宣传稿件,传递横峰检察正能量。
深化纪律作风,锻造过硬队伍。高质量开展党纪学习教育,与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学习教育一体推进,深入开展“学、查、改”,同步完善了三项队伍管理长效机制。深入推进清廉检察院建设,联合派驻纪检监察组召开主题教育专题党组会、推进会、警示教育大会10余次,通报学习典型案例70余起。严格执行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干警主动填报重大事项110余件。
自觉接受监督,提升司法公信。认真贯彻落实县人大及其常委会各项决议,主动接受政协民主监督,邀请政协委员参与调研、巡查等活动23人次。深化检务公开,真诚接受社会监督,常态化开展检察开放日、公开听证等活动,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群众百余人次,充分发挥人民监督员、社会公众监督作用,以阳光司法促进公平正义,让公平正义可视可感。
二、坚持围绕中心,护航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维护安全稳定。强化打击跨境电诈犯罪,对偷越国(边)境参与诈骗的犯罪坚持打早打小,依法起诉46人,释放遏制蔓延的明确信号。
切实保障社会公共安全,依法严惩严重暴力犯罪,起诉39人。
严厉打击群众强烈反映的盗抢骗、黄赌毒等突出犯罪,起诉57人。
护航经济发展。平等保护各类市场主体,严惩破坏市场经济秩序犯罪,起诉侵犯知识产权、串通投标、逃税等犯罪9人。
办理最高检挂牌督办的贾某侵犯著作权案被省检察院评为知识产权领域典型案例。
严厉打击推广引流、技术支撑、支付结算等帮助行为,依法起诉帮信、掩隐等犯罪27人,有效阻断犯罪链条,净化经济发展生态。
积极助力乡村振兴,支付乡村振兴资金20余万元,驻村工作队引介资源帮助村级合作社销售苗木、促成订单,协调推动来料加工,有效促进群众增收与就近就业。
办好民生案件。保障“舌尖上的安全”,严厉打击制售有毒有害食品、假药劣药行为,起诉5人。就办案中发现的产品安全监管漏洞,制发社会治理检察建议,推动源头治理。
加强弱势群体保护,开展工程建设领域农民工欠薪专项监督,推动项目工资保证金制度落实。
积极回应妇女权益保护诉求,就月子中心食品安全、招聘性别歧视问题开展监督并制发检察建议。
深化矛盾化解。聚焦前端预警,依托检察官工作室定点联络排查,针对办案中发现的再犯罪高风险人员及社会治理漏洞,精准制发风险提示函,前移稳控关口。
抓实中端接访,严格落实“群众信访件件有回复”要求,确保群众诉求及时接收、快速响应。
强化末端调处,组织开展听证案件50件,拟不起诉案件听证率91.49%,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参与案件办理30余人次,以公开促公正。
保护未成年人群体。深化“风禾未成年人保护中心”平台作用,强化综合履职,针对办案中发现的商家违规向未成年人销售管制刀具、未成年人犯罪记录封存规定执行不严等治理漏洞依法制发公益诉讼检察建议,以“我管”促“都管”。
三、坚持法律监督,守护公平正义价值底线
持续强化刑事检察。全年办理各类刑事检察案件286件,案件量同比下降16.13%,犯罪预防成效持续显现。
加强对侦查活动的监督,发出侦查活动、监督违法通知书52份。
强化刑事执行监督,办理刑事执行案件36件,同比上升24.13%。
精准优化民事检察。全年办理各类民事检察案件51件,同比上升41.7%。
加强生效裁判监督,办理相关案件4件。办理的某破产债权确认纠纷检察监督案,依法督促纠正债务性质认定,为有关单位挽回损失430余万元,被上级检察机关评为典型案例。
强化弱势群体司法保护,支持老年人、残疾人、妇女等提起民事诉讼25件,有力维护合法权益。
规范做实行政检察。全年共办理各类行政检察案件42件。
办理行政审判与执行活动监督案件3件,行政违法行为监督案件2件。
推进行刑反向衔接机制落实,全年共办理行刑反向衔接案件39件,提出检察意见23件。
积极深化公益诉讼检察。全年办理公益诉讼案件54件,同比上升17.4%。
扎实推进“公益诉讼江西行·守护文化瑰宝”专项活动,围绕文物保护消防隐患、修缮不力等问题,立案办理行政公益诉讼案件11件,制发检察建议7件,推动金鸡山大捷旧址、红军独立营营部旧址等46处文物纳入县级保护名录,筑牢文物司法保护屏障。
四、坚持改革创新,驱动检察工作提质增效
全面落实司法责任制。强化检察权运行监督,聚焦不捕不诉、民事行政抗诉等重点环节,建立案件质量检查、执法办案风险评估预警、“三同步”工作风险评估机制。
扎实推进数字检察实践。通过应用模型发现各类线索130余条,成案90余件。以“府检联动”“侦协办”等机制为抓手,持续加强与相关职能部门沟通对接,整合执法办案、社会治理等领域数据资源,为监督办案提供数据支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