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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案释法践初心】始于“网恋”终于“诈骗” 当心陷入“甜蜜陷阱”
时间:2024-07-29  作者:  新闻来源:上饶市人民检察院  【字号: | |

为骗取钱财,施某在某APP平台上做女主播,冒充离异单身妇女,以谈恋爱、婚恋交友、搞暧昧为由,谎称送礼达到30万亲密度即可线下见面交友,诱骗男性充值送礼,数额巨大。个人非法获利7.8万余元。




“她一开始骗我说是同城,之后又骗我说刷亲密度可以加微信深入发展,可以见面。后来我在平台上购买了很多虚拟礼物,刷了很多礼物送给她,但是微信也没加上,我给她视频报我的联系方式,她告诉我说听不到,继续让我刷礼物,我才意识到自己被骗了,立马报了警”。


2022年4月至6月期间,多个被害人共刷礼403次给施某某。施某某针对不特定的多数人实施电信网络诈骗,应酌情从重处罚。


余干县人民检察院以诈骗罪对施某某提起公诉,余干县人民法院对被告人施某某判处刑罚。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百六十六条

诈骗公私财物,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检察官提醒:不法分子往往虚构身份信息,在网上搜集一些美女照片或在直播间用美颜滤镜进行伪装,假借寻找真心人为由行骗,但承诺的“真爱”往往以“破碎的心和掏空的钱包”告终,网恋交友时,需谨慎对待以各种理由不断索要钱财等“套路”,一旦发现异常情况应当及时向警方报案。

地址:江西省上饶市横峰县虹桥东路南区85号

电话:0793-5793762 邮编:3343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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