横峰县人民检察院
公开招聘聘用制书记员公告
因司法责任体制改革需要,横峰县人民检察院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聘用制书记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职位及管理方式
1.招聘书记员9人。
2.所招聘的职位为聘用制书记员,聘用人员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规定,实行合同制管理。
二、招聘对象及条件
1.具有江西省户籍或系江西生源(指在公告之日前已为或曾为江西户籍,或高考时系江西生源,或者为江西省内普通高校2018年应届毕业生)。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纪守法;
3.具有普通高等院校专科及以上学历(不限专业);具有普通高等院校专科法学(法律)专业以上学历和本科(不限专业)以上学历者优先,已聘用在本院工作的人员可放宽至国家承认的大专以上学历(不限专业);
4.身体健康,能够正常履行职责;
5.热爱工作,服从组织分配,有一定的政策理论水平和沟通协调能力,能熟练使用电脑;
6.年龄在30周岁及以下(年龄计算时间截止至2018年9月30日)
三、不得报考聘用制书记员的情形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的;
3.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4.因其他原因不适合在人民检察院工作的。
四、薪酬待遇
1.试用期3个月,试用期工资为1500元/月,试用期满后聘用人员待遇为2000元/月基本工资加出差补助300元/月(含社保个人承担部分);
2.按照有关规定办理社会保险;
3.聘用制书记员在合同期内享有劳动法规定的婚丧假、产假、带薪休假以及社会保险等权利;
4.经聘用后,第一次签订劳动合同的期限为1年。
五、招录方式
实行统一报名、统一考试、统一聘用的办法,按照报名、资格审查、笔试、技能测试和面试、体检、公示、聘用的程序进行。
1.报名
(1)报名方式:登录横峰县检察院网(http://www.jxhengfeng.jcy.gov.cn/)或横峰人社微信公众号下载报名表格,按照要求填写个人信息和提交电子图片;
(2)报名时间:2018年9月26日至2018年10月7日,报名资料请发送至邮箱hfxjcy@126.com。
2.资格审查
本次招聘实行诚信报名制度,报名者参加资格审查需本人提交材料:
(1)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2)学历原件及复印件1份;
(3)报名表1份及本人近期一寸免冠同底彩色照片1张;
(4)个人简历1份;
(5)其他须提供的证明材料。
横峰县人民检察院政工科、横峰县人力资源及社会保障局于2018年10月8日对报名人员进行报名条件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合格后,进入笔试、技能测试、面试、体检环节。
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凡发现报名人员不符合招聘资格条件的,取消其资格,后果由报名人员自行承担。
六、笔试与面试
1.考试时间拟定于2018年10月12日,地点在横峰县,考试的具体安排详见横峰县检察院网或横峰人社微信公众号通知。
2.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其中笔试(包含技能测试)成绩占30%,面试成绩占70%。
3.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照招聘计划1:2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的人选,并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县检察院组织面试。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形式,面试时间另行通知。
4.面试时需携带身份证,时间、地点详见横峰县检察院网或横峰人社微信公众号通知。
七、体检和考察
1.根据考试汇总成绩按从高分到低分的次序确定参加体检的人员,如体检不合格,按考试成绩从高到低分依次递补。由县检察院通知参加体检,体检不合格者不予聘用;
2.对体检合格人员,由县检察院政工科、纪检组进行政审考察。
八、公示与聘用
1.根据考试、面试、体检、考察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后,在横峰县检察院网(或横峰人社微信公众号)上进行公示;
2.公示期届满,对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缺额按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3.对没有问题或所反映的问题不影响聘用的,按正常程序进行聘用。
说明:本招聘公告由横峰县人民检察院负责解释。
九、联系方式
联系人: 吴 静 联系电话:13607930888 0793-5792095
张方圆 联系电话:0793-5793364
横峰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横峰县人民检察院
2018年9月25日
报 名 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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姓 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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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 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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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生年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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照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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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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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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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 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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籍 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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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生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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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治面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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健康状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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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何特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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毕业院校
系及专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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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
作
简
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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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
庭
主
要
成
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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称 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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姓 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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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生年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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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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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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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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