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横峰县人民检察院2018年人大报告
时间:2020-08-18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横峰县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2019年3月7日在横峰县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上

横峰县人民检察院代理检察长  张传志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人民检察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列席人员提出意见。

2018年主要工作情况

2018年是改革开放四十周年,我们看到了一个行进中坚定从容的横峰,一个用铿锵足迹、磅礴伟力共同描绘“迈步从头越,引领新发展”时代画卷的横峰。2018年也是检察机关恢复重建四十周年,我院将改革叠加推进带来的挑战转变为机遇,在转机中寻求突破,委和检察院的坚强领导,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政府、政协和社会各界的关心支持下,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积极作为,砥砺前行,在新的“赶考”中交出了崭新答卷。

一、倾力服务发展大局,提供优质检察产品

坚持紧扣横峰发展需求和群众期盼,以务实举措实现服务大局新突破。

与县委县政府同频共振,决战扶贫创卫实现双项攻坚。一方面,举全院之力、聚全院之智稳步推进脱贫攻坚工作。通过每周安排干警上户走访,问民情、解民忧,查漏补缺,全面完成了脱贫攻坚各项任务,为我县顺利通过国家第三方评估检查作出应有的贡献。在2018年7月,正式实现脱贫摘帽之后,仍保持帮扶力度不减、人员不变,巩固脱贫成果,防止“返贫”。另一方面,贯彻落实“双创”工作安排部署,投入十余万元,用于赭亭花园小区周边环境整治和小区绿化,开展志愿服务活动,组织干警配合社区居委会上户,倡导建立业主委员会,得到了小区居民的认可为创建国家卫生县城贡献检察力量”。

与民生福祉同步跟进,开展生态检察保护绿水青山。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绿色发展理念,加大生态环境领域的司法保护力度。组织召开我县环境保护司法联动工作座谈联席会,与县法院、县公安局、县环保局联合下发《横峰县环境保护司法联动工作办法》。开展“保护生态环境、促进绿色发展”专项行动充分发挥检察职能作用,积极主动作为。共受理涉嫌破坏生态环境领域犯罪的审查起诉案件10件14人,着力在横峰秀美乡村、幸福家园建设中提供“检察助力”。

与人民期盼同心同向,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维护社会稳定。积极贯彻落实中央、省、市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要求,按照县委的统一部署,在提高政治站位、强化责任担当上持续发力。加强与监察委、公单位的联动配合,提前介入涉黑涉恶案件的侦查工作,引导调查取证。共受理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涉黑涉恶案件3件20人,以涉黑罪名批准逮捕2人,以其他罪名批准逮捕7人。同时,积极开展扫黑除恶宣传教育活动,讲解案例向群众发放扫黑除恶宣传手册2000余份活动取得良好的社会效果,在促进社会稳定中体现“检察作为”。

二、全面强化法律监督,维护司法公平正义

坚持强化“办案中监督,监督中办案”理念,在全面平衡充分履职中实现检察监督新提升。

强化刑事检察工作。经审查批准逮捕81件133人,提起公诉149件216人。对涉嫌利用网络开设赌场的23名犯罪嫌疑人进行审查起诉,着力净化社会风气和网络风气。主动履行法律监督职责,深入加强“两法衔接”工作,行政机关移送公安机关立案3件3人,均为涉及民生的食品安全案件。对公安部挂牌督办的常某、郗某等30余人涉嫌非法行医、非法经营和销售假药案,派出精干力量提前介入,引导侦查人员调查取证,依法进行批捕和审查起诉工作,维护社会稳定。

强化公益诉讼工作。严格落实最高检关于全面开展公益诉讼工作的精神,加强对国家和社会公共利益的保护,共梳理案件线索31件。对全县已拆除的生猪养殖场固体废弃物产生的环境污染情况进行全面排查,对废旧塑料非法加工点污染环境一事进行走访调查,共发出诉前检察建议24件,均得到有关单位的采纳,收到相关书面整改反馈。办理的2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件,均获得县法院支持,县法院分别判决被告赔偿国家损失33万余元、补植复绿650株公益林,为横峰生态环境等公共利益撑起“保护伞”。针对辖区范围内“饿了么”、“美团外卖”等网络餐饮经营者存在食品安全隐患等问题,及时发出检察建议,督促职能部门依法履职,切实保障群众“舌尖上的安全”。

强化民行检察工作。积极维护司法公正和当事人合法权益,强化民事行政审判监督,对审判程序存在问题的发出检察建议2份,均被采纳。深入开展非诉执行监督专项活动,对存在未及时强制执行法院裁定的情形发出执行监督检察建议,推动行政执行规范化。结合办案,向政府相关职能部门发出督促履职检察建议6件,促进依法行政。办理不支持监督申请案件1起,认真进行释法说理工作,努力提升人民群众对检察工作的满意度。

强化刑事执行检察工作。共办理羁押必要性审查案件30件30人,并以市检察院开展巡视检察为契机,积极推进刑罚执行监督工作。进一步提升社区矫正这一全省优秀检察工作品牌,深入全县所有乡镇司法所进行监管活动检查,向县司法局发出检察建议1份。加强对看守所监管活动常态监督,向县公安局发出纠正违法通知书2份,均得到了整改反馈。我院派驻县看守所检察室连续三届获评“全国检察机关派驻监管场所二级规范化检察室”,县看守所连续24年无事故发生。

三、持续推进检察改革,激发创新发展活力

坚持向改革要动力,以创新求突破、谋实效,实现检察工作新跨跃。

全面落实司法责任制。严格按照上级院的要求,全力推进司法责任制改革,实行人员分类管理,严格执行检察官权利清单,优化配置办案组织,构建了包括院领导在内的10个检察官办案单元,办案组织运行顺畅。入额院领导、部门负责人积极发挥示范引领作用,带头办案,所办案件全年办案总数的85%。完善检察人员绩效考核机制,促进员额检察官责任上肩。检察官职业保障全面落实到位。

深化诉讼制度改革。严格落实以审判为中心的诉讼制度改革,深入推进“捕诉一体”办案机制。强化诉前主导,建立提前介入引导侦查取证机制,以指导证据收集,充分发挥检察机关在刑事案件审前程序中的职能作用,提高刑事案件办理质量。深化检务公开,增加办案透明度,提出试行拟不起诉案件公开听证制度,在针对高达81岁的犯罪嫌疑人詹某涉嫌失火罪一案中,我院组织召开拟不起诉案件公开审查听证会,听取各方意见,提升执法办案公信力,实现政治效果、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

加强案件质量管理。依托案管大数据平台进行案件流程监控,按照上级院要求,针对业务数据填报和系统操作规范两个方面,对2017年以来各业务部门办理的所有案件进行全面自查,杜绝“数据注水”现象出现。共对93件已判决案件开展“三书比对”工作,查找和发现司法办案中存在的问题,为案件评查提供案件来源。建立以员额检察官为主的案件评查人才库,按照《案件质量评查工作计划》,对前三个季度办理的149件批捕起诉案件做到一案一评查,通过“自查、部门查、交叉查、月月查、季季查”等方式,对评查中发现的重点问题、典型问题及时反馈至相关办案部门、承办人,督促其整改落实,并将评查结果与绩效考核挂钩。

四、坚持全面从严治检,锻造过硬检察队伍

坚持以初心铸检魂,以使命砺检志,塑造忠诚干净担当的检察队伍新形象。

始终以政治建设为根本。通过党组中心组领学、支部主题党日研学、全院干警自学等方式,在全院干警中开展“大学习、大培训、大调研、大落实”活动,积极推动“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开展了清明祭扫、演讲比赛等以“不忘初心 牢记使命”为主题的系列党建活动,进一步增强党组织凝聚力。认真开展深化巡视“回头看”整改工作,对照省检察院巡视反馈意见,逐条查摆梳理,对完善党组织建设等五个方面问题及时整改,并形成制度长期坚持。

始终以专业化建设为核心。加强专业化建设,先后组织班子成员、内设机构主要负责人等12人前往贵州、江苏、浙江等全国先进基层检察院,考察学习“智慧检务”、公益诉讼等检察特色工作。举办3期“检察大讲堂 我来上一课”活动,邀请法律专家、理论学者、办案能手现场授课,先后组织干警参加诉辩对抗赛、全市优秀公诉人比赛、刑事执行竞赛等岗位练兵活动,检察干警理论水平和实战对抗能力得到明显提升。

始终以作风建设为保障。坚持执纪在前,不断强化“两个责任”落实,持续整治“四风”苗头性问题,用严明纪律约束队伍、塑造队伍。认真贯彻落实《准则》和《条例》,驰而不息纠正“四风”问题,加大执纪问责力度。进一步修订和完善各项内务管理制度,制定《加强作风建设管理制度》,积极推动转作风抓落实工作常态化。通过开展25次检务督察、节假日廉政教育提醒等形式,有针对性的开展专项整治,依托检察工作平台,实化考勤、出差、请销假等制度的落实,着力解决干部队伍中存在的“怕、慢、假、庸、散”问题,切实转变作风,提升整体工作效率和水平。

回顾2018年,横峰检察工作攻坚克难,稳步发展,凝聚着社会各界的关心、支持和帮助,对此,我们表示由衷的感谢。同时,我们也清醒认识到自身工作仍然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一是面对人民检察院组织法、刑诉法修改的新形势新任务,在学习贯彻上还需进一步深入;二是检察职能履行仍存在不全面、不平衡、不充分的问题,司法能力和水平尚有提升空间;三是法律监督的力度还不够大、刚性还不够足、质效还不够彰显;四是检察宣传工作的形式还有待丰富,法治宣传的力度还有待加大;等等。对此,我们将坚持问题导向,依靠各方支持,着力破解难题、补齐短板。

2019年工作安排

2019年是新中国成立70周年,也是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关键之年。今年检察工作的总体思路是: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坚持“讲政治、顾大局、谋发展、重自强”的总体要求,以“落实、稳进、提升”为总基调,在县委和市检察院的坚强领导下,强化自身监督,深化检察改革,全面推进各项法律监督工作充分均衡发展,努力为高质量建设幸福新横峰,打造“可爱的中国”摇篮做出新的贡献。

一是找准地方发展切入点,实现服务大局高质量。主动围绕县委工作部署,忠诚履职、积极作为,不断提升检察工作在服务横峰发展中的贡献度,力争在服务保障“三大攻坚战”等各项工作中取得新成效。切实把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作为重大政治任务抓紧抓好,坚持不懈深化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坚持“有黑扫黑,有恶除恶,有乱治乱”,进一步提高办案效率,加快办案进度,在检察办案环节深挖细查涉黑涉恶线索。以专项斗争为牵引,依法惩治危害社会秩序的犯罪,营造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制定出台《关于充分发挥检察机关职能作用依法服务保障民营企业健康发展的意见》,设立驻经开区联络室,依法打击侵犯企业合法权益的违法犯罪,主动监督纠正涉企不当司法行为,服务保障民营企业健康发展,为打造营商环境高地提供有力的司法保障。

二是找准检察业务增长点,实现司法办案高质效。突出专业化做优刑事检察、突出纵深化做强民事检察、突出精准化做实行政检察、突出多元化做好公益诉讼,努力实现检察工作均衡、充分、全面发展。提高法律监督的质量、精度、刚性和效果,充分彰显维护公平正义的工作导向,努力实现“双赢、多赢、共赢”。积极贯彻修改后的人民检察院组织法和刑事诉讼法,坚持依法履行公益诉讼、认罪认罚案件量刑建议、法律监督调查核实、监察委移送案件审查批捕和审查起诉等新增职能,切实当好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代表。

三是找准检察改革支撑点,实现创新创优高品位。认真贯彻司法责任制改革各项部署,积极推进改革配套制度完善,充分发挥员额检察官在司法办案中的主体作用,推动检察工作向革命化、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方向发展。进一步转变工作理念、改进工作模式,以重大敏感、疑难复杂案件为主体,深化公开听证、公开答复的探索实践,加大案件调研和以案释法力度,提高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和满意度。持续推进“捕诉一体”办案模式,贯彻落实认罪认罚从宽制度,构建新型诉侦、诉审、诉辩关系,完善办案工作机制,突出案件质量风险防控,使检察办案水平在新时代有新提高。

四是找准固本强基发力点,实现干警队伍高素能。始终保持政治建设的统领地位,压紧压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抓紧抓实检察队伍建设,下大气力把政治和业务培训高质量高标准力推到位。组织干警深入学习,明白新政策,悟透新法规,弄懂新案例,总结新经验,不断增强全院干警的政治素质、法律素养、创新意识和实干精神,全面提升队伍的凝聚力、战斗力,努力打造政治过硬、本领高强、人民满意的检察精兵。坚持精细化管理,强化教育引导、纪律约束、文化育检,营造积极向上、健康规范、风清气正的良好氛围。

各位代表,新时代惟努力者进,惟奋斗者强,惟实干者胜。在新的一年里,我们将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指引下,全面贯彻落实县委和市检察院的决策部署,认真落实本次大会决议,忠实履行法律赋予的监督职责,凝心聚力,奋发有为,以优异成绩迎接新中国成立七十周年。

 

 

 

 

有关用语说明

1、公益诉讼:2017年6月民事诉讼法和行政诉讼法修改,明确了检察机关提起公益诉讼制度;2018年10月,人民检察院组织法修订,将提起公益诉讼确定为检察机关职权之一。具体指:人民检察院在履职中发现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食品药品安全、国有财产保护、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等领域发生的侵害国家利益或社会公共利益的行为,经法定诉前程序后,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包括民事公益诉讼、行政公益诉讼、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

2、“两法衔接”:即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是检察机关会同公安机关和有关行政执法机关探索建立的旨在防止发生以罚代刑、有罪不究的现象,及时将行政执法中查办的涉嫌犯罪的案件线索移送司法机关处理的工作机制。

3、捕诉一体:2018年12月,中共中央办公厅正式印发《最高人民检察院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明确了按照案件类型组建刑事办案机构,实行“捕诉一体”办案机制,由同一刑事办案机构专门负责办理一类或几类刑事案件,由同一办案组或检察官全过程负责同一刑事案件的批捕、起诉、出庭公诉、抗诉、侦查监督、审判监督和相关案件的补充侦查工作,以及办理相关刑事申诉案件等。

4、生态检察:全称是生态环境检察,是指检察机关立足自身职能,通过查办和打击涉及生态环境的一般刑事犯罪和职务犯罪,对侵害生态环境的民事、行政案件依法提起公益诉讼,对法院相关审判、对行政机关的生态环境执法依法开展法律监督,结合办案延伸开展生态综合治理等各项工作。

5、认罪认罚从宽制度:2018年10月《刑事诉讼法》修订,正式确立了认罪认罚从宽制度,明确规定: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自愿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承认指控的犯罪事实,愿意接受处罚的,可以依法从宽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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