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横峰县人民检察院积极参与社会治理,不断强化依法能动履职,坚持“在办案中监督、在监督中办案”,秉持双赢多赢共赢理念,充分发挥检察建议在推进市域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中的作用,以检察履职“我管”促依法“都管”,推动横峰县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制发总体情况
2022年,该院共制发检察建议62份,其中公益诉讼检察建议48件,社会治理检察建议8件,纠正违法检察建议4件、再审检察建议1件,其他检察建议1件。整治校园周边食品安全、助力食品药品监管、推进古树名木保护、强化建设安全生产、保障无障碍环境建设、加强养老机构监督管理、规范占用公路晾晒农作物等问题。从治罪到治理,这些检察建议涉及促进公共安全、生态环境保护、弱势群体维权、优化营商环境等多个方面,承载着横峰检察用心用情解决人民群众急难愁盼的点点滴滴。
工作亮点与成效
一是推动将检察建议回复和落实情况纳入法治建设、平安建设考评。
向党委政法委及依法治县委员会办公室汇报沟通连续三年纳入法治建设、平安建设考评,推动强化了检察建议监督效果。
发挥检察职能,助理乡村振兴和秀美乡村建设,在古树名木保护专项监督保护工作中采取“检察建议+调研报告”的模式向党委、政府提交关于开展古树名木保护专项监督工作的调研报告,督促相关职能部门履职,维护社会公共利益。
案管部门对社会治理检察建议案件开展定期抽查并每案制发流程监控。将检察建议工作情况纳入对检察官绩效考评指标,并将入选高检院、省院的优秀检察建议文书作为考核加分指标。
就该院检察建议工作,院党组书记、检察长张传志作出批示:
一要提高认识。深刻认识到检察建议是检察机关依法履行法律监督职责的重要方式,是参与社会治理的重要手段。
二要加大工作力度。狠抓检察建议质量,加强调查核实,提升检察建议的精准性、针对性、操作性。
三要加强沟通协调。健全与相关部门协作配合机制,不断推动形成检察建议落实工作合力,促进提高社会治理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