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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清远:以“四导向”推进检察理论创新
时间:2023-01-16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以“强机制”为导向,检察理论学习蔚然成风;以“强引领”为导向,检察理论研究成绩斐然;以“强履职”为导向,检察理论工作高质发展;以“强素能”为导向,检察理论队伍活力迸发。

2022年以来,广东省清远市清新区人民检察院以“质量建设年”为契机,以“强机制、强引领、强履职、强素能”为导向,不断加大检察理论研究和信息调研力度,推动形成“大学习、深调研、真落实”检察理论研究大发展格局。

据了解,该院连续多年保持调研信息量比在全市名列前茅,并获评“清远市信息工作先进单位”,多名干警获“全市检察理论研究优秀调研人员”称号,1人入选全省检察理论调研人才库。2022年1月至11月,该院在基层检察长考核中检察理论调研指标全市排名第一。

清新区检察院相关负责人介绍,该院专门成立检察理论调研小组,各业务部门派出1名至2名调研骨干力量为小组成员,发挥全院调研工作高质量发展排头兵作用,将日常办案与调研工作紧密结合起来,在全院形成浓厚调研学术氛围;同时,实施年计划、季任务、月通报检察理论调研工作制度,并分解落实到部门及每一名检察人员身上,做到目标清单化、清单责任化、责任人头化;牢牢把握检察理论研究政治属性,以青年干警列席检委会集中学习为着力点,依托“讲武堂”开办“政治理论+业务知识+自选课题”为主要内容的“1+1+N”检察理论研究小课堂,创新开展理论调研交流学习,实现对指导性案例、检察理论实务全方位、立体化学习,并注重发挥“检答网”等新平台交流作用,检答网登录率达100%。

此外,清新区检察院以“强引领”为导向,积极构建“一把手”抓主体、分管院领导抓统筹、部门负责人抓具体、全体检察干警广泛参与的检察理论研究工作格局。“院领导以上率下,带头承担调研课题、撰写调研文章,经常出点子、压担子,指导检察干警撰写调研文章。”该负责人介绍说。

2022年以来,清新区检察院检察干警共撰写信息调研文章297篇,被市级以上采用40余篇,多篇理论调研文章在市级以上征文比赛中获奖。其中党组书记、检察长何富添《高标引领 加压奋进 推动清新检察工作创新发展》党课获评广东省检察院十佳优质党课,党组副书记、副检察长刘海燕合作撰写的《民法典时代生态环境公益诉讼与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改革衔接机制的优化路径》一文在《中国检察官》上发表并获全国论坛征文比赛一等奖,副检察长朱志权撰写的《基于动力解构的企业合规制度设想》荣获清远市法学会、市检察院“少捕慎诉慎押”刑事司法政策暨企业合规研讨会征文二等奖。

为推动检察理论工作高质发展,清新区检察院紧紧围绕办案这个中心,坚持抓好抓实参谋助手和改革创新“两条主线”,不断适应“案-件比”“少捕慎诉慎押”“企业合规改革”等实践性、理念性重塑变革,推进理论和实务深度融合,以更优检察理论素养推动办案质效全面提升。

对申报成功的课题,清新区检察院实行“内部+外部”严督实导工作模式,成立由检察长、副检察长担任组长、各调研骨干为成员的课题组,做到多激励、早部署、多研究、常督促、勤参与,确保调研有重点、有方向、有成效。同时,该院还注重智慧借助,探索建立与法学院校长效合作机制,邀请法学专家学者合作参加立项课题,不断增强调研内容的针对性、有效性和前瞻性。

在激发检察理论队伍活力方面,清新区检察院深入践行“一个案例胜过一打文件”“以典型案例说话”理念,坚持以理论调研为抓手,构建培育精品案(件)工作机制,确保检察理论研究人人参与、人人落实;对标对表基层检察长考评工作要求,及时完善检察理论考核评价指标,以“人均”评价模式持续强化激励保障,让部门有压力、个人有动力,推动检察理论研究工作更加均衡、深入开展;建立落实检察理论研究工作绩效通报制度,定期分析情况,及时发现问题,强化督促指导;积极推进图书馆、电子阅览室建设,不定期优化图书资源配置,为检察理论研究工作提供更加坚实的硬件支撑,有效保障检察理论研究创新力、执行力。

(本报记者章宁旦 本报通讯员李诗涵)

[责任编辑: 于春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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