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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宁海:检察建议督促“生鲜灯”问题整改落实
时间:2023-02-20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多亏有了检察院的监督,菜场都换成白色灯光照明,肉质的新鲜程度看得更加清楚,买回家也更加放心、安心了。”近日,浙江省宁海县人民检察院检察官前往农贸市场对生鲜灯问题进行“回头看”时,正在购买生鲜的市民高兴地说。

2022年9月,一名人大代表在“检察开放日”座谈会上反映农贸市场肉类摊位上由于生鲜灯的“美容”,各摊位的肉类呈现出不同颜色,建议对生鲜灯进行规范监管。该建议引起了宁海县人大常委会农业农村工委和宁海县人民检察院的重视。两部门迅速派员组建联动监督组,启动农产品质量安全专项监督。联动监督组来到辖区两家农贸市场进行核实,只见肉类交易区摊位上挂满了一排排生鲜灯,经过红暖光的照射,部分不新鲜的肉类变得明显增亮增红,看起来更加新鲜诱人,容易让人产生错觉。经进一步调查,两家农贸市场鲜肉摊位灯光显色指数分别为45.9和61,而根据相关规定,肉类、水产品、副食品交易区的光源显色指数要求不低于80。

近年来,具有美颜效果的生鲜灯受到生鲜市场和超市青睐。“只是想着用生鲜灯,让生意好点,没承想违反了规定。”在调查走访中,摊位上的商贩纷纷解释。检察官经审查认为,农贸市场肉类经营者使用显色指数低的生鲜灯,不符合照明标准的规定,影响消费者的色觉感官,误导消费者购买不新鲜的肉类产品,存在食品安全隐患。2022年12月2日,宁海县人民检察院针对农贸市场生鲜灯问题向县相关职能部门制发检察建议,督促其依法履行职责,快速开展整改工作,堵塞监管漏洞。职能部门积极部署整改,除对涉案农贸市场鲜肉摊位问题生鲜灯进行整改外,还启动专项整治行动,对全县范围同类违规行为加大查处力度,保障食品安全。

“下一步,宁海县人民检察院将主动跟进整改工作,同时,对农贸市场农产品溯源、检测设施建设、涉农产品质量安全信息共享、行刑衔接等工作开展同步监督,守住群众食品安全底线。”宁海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张飞忠说。

本报记者王春 通讯员王志斌 李伟萍

[责任编辑: 贾艳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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