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为首页 | 加入收藏
本网站已支持IPv6网络
检务公开
本院简介
院领导介绍
网上举报
学习园地
·传承中华优秀传统法律...
·重庆万州区:“双+”...
·【以案释法践初心】“...
·四川:在抓实铁检改革...
·多维度界分组织犯罪中...
·刑事违法性判断必须遵...
·接触传递型非法获取内...
·未成年人网络保护检察...
·构建面向新法治需求的...
·推进刑法学研究更好服...
党史学习教育
乡村振兴
打造模范机关
法律法规
当前位置:首页>>他山之石
河南焦作:提前介入保护企业商标专用权
时间:2023-03-06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本报讯(通讯员王伟明 闪锋)“赔偿款的及时拨付,让企业恢复了生产经营,现在产品销量也开始回升。”近日,河南省焦作市某企业负责人对回访的检察官感慨地说道。

2021年,该企业产品在山东的销量降低,企业负责人经调查发现,有人生产该企业产品并进行销售,遂向公安机关报案。公安机关就案件管辖权问题,邀请焦作市检察院提前介入研判。焦作市检察院利用检答网,借鉴上海市检察机关的办案经验,认为当地司法机关有权管辖,并引导公安机关补充侦查,完善证据链条。焦作市检察院还与国家知识产权局知识产权保护司联系,确认该公司拥有某品牌商标专用权。随后,该院围绕企业经营中的管理漏洞,及时向企业制发风险提示函。

经调查,检察机关发现冯某2012年以来在家中生产涉案企业产品并销售,非法获利28万余元。焦作市检察院以涉嫌假冒注册商标罪对冯某提起公诉。最终,冯某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四年,并处罚金15万元。

在该案办理过程中,焦作市检察院通过宣传知识产权保护知识,服务民营经济发展,最终实现了办案“三个效果”的有机统一。据了解,仅焦作市所辖的博爱县就有同类企业80余家,产品远销国内外。为保护企业合法权益,焦作市检察机关多次走进企业宣讲知识产权保护知识,加强商标权、专利权保护力度。

[责任编辑: 李君瑞 王晓敬]

地址:江西省上饶市横峰县虹桥东路南区85号

电话:0793-5793762 邮编:334300

技术支持:正义网  京ICP备10217144号-1

本网网页设计、图标、内容未经协议授权禁止转载、摘编或建立镜像,禁止作为任何商业用途的使用。